波新聞編輯部
寒假及農曆年期間是國人的出國旺季,而出國旅遊的必備行程絕對少不了逛免稅商店,其中又以菸酒品最受大家喜愛,因為少了關稅、菸酒稅、健康福利捐及營業稅等,售價遠低於國內市場行情,因此許多民眾常購置菸酒品攜帶回國。但高雄市政府財政局提醒,旅客如要攜帶菸酒品入境,不管是年齡、數量或用途都要注意。
攜帶酒品入境須年滿18歲,攜帶菸品入境須年滿20歲。免稅數量為:酒品1公升(不限瓶數),菸品200支(1條)、雪茄25支或菸絲1磅。若旅客攜帶超過免稅數量的菸酒品,且未向海關申報,超量部分將由海關沒入並依法裁處。
另外,攜帶入境的免稅菸酒品只能自用或餽贈,不能轉售,否則會以販賣私菸酒論處,依違反菸酒管理法第46條規定,處新臺幣3萬元至50萬元罰鍰。許多民眾因為不知道這項規定,而利用網路、臉書、LINE、蝦皮等渠道轉賣免稅菸酒品,更甚至於營業場所公開轉售免稅菸酒品,從中賺取差價、謀取利潤,但往往錢沒賺到就吃上罰單,切勿心存僥倖,以身試法,以免因小失大,遭到重罰。
高雄市政府財政局陳勇勝局長呼籲,近期有出國計畫的民眾,要注意相關法規,以免愉快的出國旅遊回憶,因為罰單而蒙上陰影,有任何菸酒法規的疑問,都歡迎撥打高雄市政府菸酒諮詢專線:07-3314320,或上高雄市政府財政局菸酒教育宣導網查詢(https://finance.kcg.gov.tw/eduweb/)。
警語:私菸入手 健康出走 私酒入口 生命失守
(高雄市政府財政局 廣告/部分經費來自菸品健康福利捐)